三大生產模式

生產模式
生產製造 OEM ODM OBM
原始委託製造商 原始設計製造商 原始品牌製造商
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 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er
擁有自己的品牌委託另一方加工生產貼上自己的品牌進行銷售。 被委託方擁有全部或部分專利,委託方只提供品牌。 自己擁有核心技術設計開發、生產加工,全部由自己完成。
智慧財產權 由委託方提供設計方案,並擁有關於這個產品的全部專利。 委託方一般只擁有品牌,被委託方一般擁有產品核心技術等專利。 -
品牌歸屬 受委託方只是單純的進行加工生產,不得將這個產品的專利洩漏給第三方,也不得自行銷售委託方收購剩餘的貼牌產品。 受委託方進行加工生產,不得將這個產品的專利洩漏給第三方,也不得自行銷售委託方收購剩餘的貼牌產品。